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诠释
(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636次聚会通过;凭证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823次聚会通过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事情若干问题的划定〉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诠释的决议》第一次修正;凭证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866次聚会通过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诠释〉的决议》第二次修正,该修正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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